认识租赁业 发展租赁业

作者:屈延凯

一、 租赁业务的基本概念
1、 租借服务——传统租赁(短期的设备出租、各种期限的不动产出租)是一种出租服务。
2、 经营租赁——基于会计准则对租赁业务的分类,一种融资租赁交易的新型业态。是一种以物为载体的中长期的投融资业务。
3、 融资租赁——现代租赁,租赁物购买选择权与付款义务相分离的租赁交易形式。实际是银行信贷业务和分期付款业务的延伸,实质是以物为载体的租赁债权融资业务。

二、 租赁业务的四大法律框架
1、交易规则——合同法。1999年3月,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把租赁和融资租赁作为列名合同分专章列出。
——立法目的:规范交易,调整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重形式。
——租赁合同:定义。所有权使用权分离、租赁物购买选择权与付款义务相统一,是单一双务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定义。所有权使用权分离、租赁物购买选择权与付款义务相分离,是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组成的多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两个合同中交叉履行。合同的不可解约性、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风险、索赔权的转让
——尚需解决的问题:
 普及宣传  改善执法环境,解决执行难

2、公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1年1月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立法目的:正确会计核算,规范信息披露。是企业对社会承担的公信义务。是建立市场经济信用环境的基础。
——融资租赁定义:与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收益发生转移的租赁业务。(五条标准:租赁合同签订时明确规定租赁期满所有权发生转移、租金最小支付额相当于租赁物购置成本的90%、租赁期满租赁物的优惠购买权,租赁期限相当于租赁物法定折旧年限的75%,承租人专用设备)。重经济实质,不重交易形式。
    五条规定的核心:租赁期满时,除应交租金以外的租赁物余值的大小和风险,由承租人来承担。
——经营租赁定义:融资租赁业务以外的其他租赁业务。租赁期满时,除应交租金以外的租赁物余值的大小和风险,承租人来承担。
——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主要区别:
    资本化与折旧提取的会计处理
    租金的支付方式与会计处理
    租赁负债的信息披露
    费用的界定与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承租人资本化,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合同签定时租赁到期所有权是否转移不确定,可按法定折旧年限和租期孰短的原则计提折旧。或有租金可再税前收益中列支。
    经营租赁:出租人资本化并计提折旧,承租人租金可在税前收益中列支,租赁负债表外披露。
——尚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