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节税租赁?

 

摘自《法律教育网》 2006年06月09日

    节税租赁(Tax Oriented Lease) 在美国被称为真实租赁(True Lease),即:出租人有资格获得加速折旧、投资优惠等税收优惠,并以降低租金的方式向承租人转让部分税收优惠,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当作费用从应纳税利润中扣除。这种节税好处使承租人以租赁方式筹措设备比以贷款购买方式的成本低。按照美国税制,节税租赁须符合下列条件:(1)出租人对资产拥有所有权;(2)租期届满,承租人或以公平市价续租或留购,或将设备退还给出租人,承租人不能享受期末资产残存价值;(3)租期开始时预计的期末资产公平市价,不能低于设备成本的15-20%;(4)租期届满,资产仍有两年服务能力,或资产的有效寿命相当于租赁资产原有效寿命的20%.(5)出租人的投资至少应占设备购置成本的20%;(6)出租人从租金收入中可获得相当于其投资金额7-12%的合理报酬,租期不得超过30年。总之,节税租赁是国外从税法上对租赁的界定,我国的税制和会计标准还正在完善过程之中,还没有细化到这样深入的层次。所以,我国没有节税租赁或非节税租赁的概念。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6-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