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金融热点的16条建议

记者 王晓欣

摘自《金融时报》 2007年03月03日

   3月2日上午,一阵清脆电话声。手机上显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赵鹏的电话。原来赵鹏代表是今天早上到北京的,一到北京就找记者要邮箱,要把自己的建议发给记者,让记者看看。
  记者从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回来后,打开邮箱一看,吃了一惊:附件多达16条,有关于确立SHIBOR市场地位、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建议、关于尽快制订和颁布《期货交易法》的议案、关于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建议、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草案)的建议、关于修改物权法(草案)的建议、利率风险的控制问题应当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关于进一步促进信托公司发展的建议、加快推进信贷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关于住房公积金市场化经营的建议、关于尽快审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的议案等。
  赵鹏在修改企业所得税(草案)的建议中说,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第十二条列举了10项不得扣除的支出,其中第五项为“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建议修改为“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因为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为同一企业法人内部发生的费用,应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赵鹏在修改物权法(草案)的建议中说,鉴于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而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优先效力。建议在物权法草案第一章基本原则中增加一条:在同一标的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则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每篇建议的内容都相当充实、相当有针对性。
  不仅仅是赵鹏代表一个人早已准备好了提案、建议。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战秋萍也拿出一份目录给记者看,“今年我带来了8份提案,都是我亲自调研的成果。”这些提案包括教育、就业等方方面面,无一不关乎民生。据悉,截至3月2日中午12时,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大会秘书处已收到提案324件,大会发言稿332份。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代表、委员带来的议案、提案和建议,是他们一年来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政议政的成果,这成果反映了他们对“两会”的真情。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