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契约观的承租人租赁会计政策选择分析

文/施颖燕

摘自《集团经济》 2007年08月22日

   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融资租赁在美国出现以来,这种具有“融资兼融物”性质的现代租赁方式风靡了全球。然而这种现代融资方式的出现,对租赁的会计核算工作,尤其是承租人方的会计核算,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要解决租赁表外融资的会计核算问题。为此各国准则制定机构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租赁会计准则,如FAS13、IAS17等,我国也颁布了租赁会计准则。纵观已有的关于租赁准则的研究,笔者发现大多是从会计核算环节的角度进行的。笔者认为经济学与会计学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经济学关于企业契约理论的发展为会计准则的研究指出了新的方向。本文试图以契约理论为指导,剖析现有租赁会计准则,对承租人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分析。

   一、契约观下的租赁会计准则

   企业的契约理论认为,企业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而只是许多个体的契约集合。不同的个体参与到企业这个契约集合目的在于获得收益。为了明确收益的分配,他们需要和企业订立各种契约。所以有必要对企业和主体之间的契约加以监督。这种监督需要共同知识。此时会计就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会计可以制造共同知识,以便界定主体之间的契约(夏恩·桑德,2000)。企业的会计系统是一个信息系统,其最终产品是会计信息。在契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都依赖着会计信息。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控制权转入职业经理人代表的企业管理当局手中。作为企业契约集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与管理者之间的管理契约往往也是以会计信息为基础订立的,会计信息直接影响到管理当局的利益。这样他们就有充分地动机去操纵企业的会计系统,以生产与他们的利益最大化目标一致的会计信息。对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掌握,使管理当局有可能在企业组织形式界定的范围内决定会计系统的细节,生产所需的会计信息为自身的利益服务。但是企业的其余缔约主体会逐渐认识到这一点,并设法对管理者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加以限制。另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的投资人和债权人人数增加,所有权高度分散,由单个的投资人和债权人分别与企业管理人员订立私人契约的成本急剧上升;而会计信息又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使得股东或债权人不能联合起来,和管理人员订立契约。于是产生了对公共契约——会计准则的需要。因此从契约观看,会计准则堪称是一种对企业管理当局的会计政策选择行为进行限制的契约。

   租赁会计准则一个重要的作用是对承租人的租赁业务的规范,从契约观角度审视,租赁会计准则是限制承租人选择租赁会计政策的契约,它以租赁会计政策选择的标准为基础,披露和解释了承租人与租赁业务有关的会计政策。

   根据现有租赁准则的规定,承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核算有两种政策可供选择:其一是将租赁合约中的权利和义务作为资产和负债在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即租赁资本化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承租人需要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相应的资产和负债,租赁实际上成为一种表内融资方式。现有的租赁准则规定融资租赁要采用资本化方法核算,即融资租赁要在(资产负债表)表内确认。另一种租赁会计政策不确认租赁合约中包含的权利和义务,而是将租金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分摊,在每一期内作为费用确认于承租人的损益表内,这种方法不妨称为费用化方法。这种方法下,租赁合约中的权利和义务仅仅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加以披露。现行准则规定经营租赁采用费用化方法核算。经营租赁合约中的权利和义务只在(资产负债表)表外揭示。租赁会计准则就是对承租人在费用化(表外揭示)方法和资本化(表内确认)方法之间选择行为加以限制的契约。

   二、对承租人租赁会计政策选择行为剖析

   会计政策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直接依据。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往往是在一般会计原则的指导下,根据会计政策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作为会计系统最终产物的会计信息必然会受到不同会计政策的影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企业管理当局往往会在当前经济环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选择最有利于实现企业目标或管理当局自身目标的各种会计程序、方法,即形成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行为。

   按照现有准则的规定,在租赁业务上承租人可以选择表外揭示或表内确认的会计政策。两种租赁会计政策对承租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同影响,我们不妨用一个案例来分析一下。

   现在假设在200×年初承租人A企业向出租人B企业租入某一设备,其市场价格为45000元,每年应付租金为19709元,租期3年,租赁内含报酬率为15%。则在资本化的会计政策下,A企业在未来三年中的租赁负债及租赁融资费用的变化情况如下表:

表1
年数( 1 )

年初租赁负债余额( 2 )

年融资费用( 3 )

租金( 4 )

租金中租赁负债减少的部分( 5 )

年末租赁负债余额( 6 )

0

 

 

 

 

45000

1

45000

6750

19709

12959

32041

2

32041

4806

19709

14903

17138

3

17138

2571

19709

17138

0

   此时,A企业资产账面价值增加45000元,对于租入的固定资产还需按自有资产进行折旧。对于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每年的折旧费用为15000(45000/3=15000)元。

   在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会计政策下,A企业每年确认的费用分别为:
表2
年份 表外揭示政策 表内确认政策
1 19709 21750 ( =15000+6750 )
2 19709 19806 ( =15000+4806 )
3 19709 17571 ( =15000+2571 )
合计 59127 59127 ( =45000+14127 )

   很明显,两种会计政策对承租人收益的实现时间分布和财务状况质量的都有很深的影响。

   通过比较租赁期内承租人的费用发生情况,我们可以发现,表外揭示和表内确认两种方法的差异并不在于费用的总额上而是在费用发生的时间上。在表内确认方法下,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了一项资产,他在当期发生的费用由本期租入资产的折旧费用和本期发生的融资费用两部分组成。由于租赁的融资费用是以租赁负债为基础计算的,随着租赁负债的偿还,每期发生的融资费用逐渐减少,使得每期总的费用呈下降的趋势。在表外揭示方法下,承租人每期确认的费用是按直线法分摊的,在每一期的发生额是相等的。比较两种租赁会计政策可以看出,在表外揭示的会计政策下,承租人在租赁早期可以报告更多的收益,并且在这种方法下,承租人租赁费用是均匀发生的,因此不会导致各期收益有较大的波动,起到了平滑收益的作用。由此可见,尽管表外揭示和表内确认两种会计政策在整个租赁期内对企业的收益产生的作用是相同的,租赁期内收益的时间分布却发生了改变。

   两种租赁会计政策对对承租人财务状况的影响更是迥异。在表内确认的会计政策下,承租人需要在其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由租赁引起的资产负债的变化。在本例中,按照表内确认的会计政策核算,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上就要多确认45000元的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负债产权比率或者财务杠杆比率就要升高。在表外揭示的会计政策下,租赁合约中包含的权利和义务是无需在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租赁负债可以排除在资产负债表外,使报告的财务风险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三、小结

   通过对上述表外揭示和表内确认两种会计政策对承租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推断承租人对表外揭示方法会有特殊偏好。而这一点似乎也可以从国外已有的实践得以验证。在租赁融资发展较为发达的国家,一些学者均对租赁准则的经济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现有的租赁会计准则尽管规定了将满足融资租赁方式的租赁资本化的要求,但是承租人仍然可以利用经营租赁的形式享受租赁表外融资的好处。从某种程度上看,准则反而为承租人选择会计政策提供了参照标准。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并不能彻底解决租赁引起的表外融资的核算,反而为企业管理当局的会计政策选择行为提供了便利。上文分析表明,租赁会计准则应当是对管理当局的会计政策选择行为加以限制的一种契约,然而现有的租赁会计准则不仅起不到限制作用,反而可能刺激管理层的选择行为。这一点导致现行租赁会计准则质量低下。要提高准则的质量,有必要改进现有准则,真正实现准则对会计政策选择行为加以限制的目的(作者单位:宁波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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