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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国际商报》
2008年07月24日
在线国际商报讯 记者何芬兰报道
日前,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携24家企业向融资租赁业界以及银行、信托、担保和各类投资机构发出倡议,运用融资租赁机制支持灾后重建。
5.12汶川大地震受灾地区交通、电力、通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均受损严重,许多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破坏,不少基础设施和企业甚至需要完全重建,急需大量的建设和生产资金。在重建过程中,这些企业很难满足银行信贷业务的评估标准,传统的金融服务难于适应这些基础设施和企业的投融资需求。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表示,在灾后重建过程中,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多种市场功能必将体现出其特有的优势。融资租赁业可运用灵活的融资租赁机制,采取多元化的信贷扶持策略,尽快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据悉,目前灾区省份尚无一个可以正常经营的、具有融资租赁经营资质的企业,缺乏采用融资租赁机制进行资金和设备资源配置的运作平台。租赁业委员会呼吁当地政府能积极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专业厂商和各类投资机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建议相关部门加快灾区省份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审批程序。
租赁业委员会倡议,各种类型的融资租赁企业要积极参与灾区交通、通信、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各类设备、设施和车辆的融资租赁业务。为灾区的重点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提供设备购置的表外融资、减轻一次支付压力的融资租赁服务。在坚持审慎原则、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灾区项目的审批流程。
倡议书建议各类厂商融资租赁公司要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工程机械、发电设备、运输车辆等灾后重建急需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支持灾区有实力的专门从事上述设备出租服务的租赁企业做大做强,满足客户短期使用的需求,合理配置设备资源。各类融资租赁公司要发挥融资租赁配置资源的特殊功能,主动加强与银行、厂商、担保、信托、投资基金等机构的合作,发挥国家重建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的导向作用,运用融资租赁机制,拉动社会资金,满足灾区重点骨干企业和中东部地区承担对口支援任务企业的融资租赁需求,加快灾区重建的进度。融资租赁公司要积极支持中东部优势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募集资金,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企业进行兼并重组、股权投资的重建措施。在有政府未来预算支持下,运用融资租赁机制服务灾区政府采购,加快过渡性住房、医院、学校等公共资源的建设。
租赁业委员会还建议国家和地方财税部门在制定灾后重建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应明晰融资租赁业务的适用。各种投资抵免、退税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在不同交易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中,应明确规定由租赁资产的记账并提取折旧方适用。
该委员会同时表示,将组织融资租赁公司,根据灾区政府部门的安排,采取举办研讨会、洽谈会、现场考察等形式,宣传融资租赁理念、介绍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促进企业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