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在中国

——《财资中国》杂志约稿
 

《现代租赁》网首次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3日

    一、融资租赁概念简介

    融资租赁是一种金融与贸易结合的交易方式。它的操作并不复杂,很像企业的分期付款,实质上是一种信用销售。只不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融资租赁公司。一旦租期结束时,所有租金都支付完毕后,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才转给承租人。相当于“分期付款,约定产权转移”的交易,但本身带有孳息功能,很接近贷款方式。

    这种交易方式看起来简单,其实内在过程是很复杂的,涉及到多领域、多学科的知识,属于边缘产业。租赁公司本身不一定是金融机构,但从事的工作性质是为金融机构服务的机构。租赁资产是否属于金融资产还要看产品的结构,不是带有利息的资产就是金融资产,还应具备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金融属性,才可称其为金融资产。

    因为技术含量比较高,又需要大量长期、低成本、可流动资金的支持,不是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开展这样的业务。又因为涉及到融资的行业适用性和企业的适用性,以及融物的物件适用性,不是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借助融资租赁进行投融资的。这里需要技术和资金,因此我们说它知识经济,服务贸易,是知识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产业。

    因为冠有“融资”头衔,很容易使人联想起资金的借贷。虽然在交易方式上和银行信贷有许多相近的地方,但因为其边缘产业的特点,使得许多借贷不容易解决的问题,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就可以得到解决。在发达国家它已经成为中小企业投融资的主渠道,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手段。

    在中国,国家一直要求银行把信贷资金借贷给信用不足的中小企业,结果是只听声音响,不见人影来。把公众存款用在风险极大的中小企业身上是极其不对称的错位经营。虽然口号喊的很响,但中小企业投融资难,至今依然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尤其在金融海啸前后,不管是信贷规模紧缩也好,还是信贷宽松也好,都没有给中小企业贷款的动因,90%以上的银行信贷规模还是放给了2%大型国企、央企。

    为什么融资租赁就可以把资金“借贷”给信用不足的承租人?其实在整个交易中,租赁公司并没有把资金“借贷”给承租人,而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承租人融资的目的。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始终在拥有债权的同时还拥有物权,因此降低了对承租人信用的过渡要求,使人似乎看起来比银行信贷操作更容易。表面上看,融资租赁的申请条件似乎没有银行那么苛刻,但租赁公司对潜在的承租企业要求一点都没有放松,只不过不全是加载到客户信用上,而是很大一部分加载到对物的控制和处置上。

    正是有了一些项目成功的传言,外界以为融资租赁公司就是专门做“次级贷款”的,似乎银行不给贷款的企业租赁公司都给租。实际上真正需要借贷的是租赁公司,承租人从始至终没有得到出租人一分钱,反而要向租赁公司支付包括租金在内的各种费用。

    为什么会把融资租赁当成次级贷款?不仅是媒体宣传的不准确的原因,更主要的是租赁行业自身的发展过程和租赁公司对融资租赁本身的认识有误,常把租赁当贷款做,才造成外界这种误解。而且这种误解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不能扭转。下面我们从融资租赁在中国的发展过程就知道为什么了。

    二、融资租赁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融资租赁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初,几乎和改革开放同时成长。在过去近30年中,与其同期发展或者是后期发展的信托、证券、保险业都发展的非常成熟,规模和知名度要远高于融资租赁。但在中国融资租赁依然处于幼稚阶段。只不过这几年媒体曝光率逐步增加,好像是个新生事物似的。这是为什么呢?

    主要是融资租赁不想其他产业那样“给点阳光就灿烂”,而是需要在充分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才能健康地运行。中国至今也没有完全成为市场化经济国家,许多法律法规还待进一步完善,因此租赁公司在交易中还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各种不利因素从不同角度制约着行业的正常发展。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远没有到位,因此制约了行业的发展。尤其是融资租赁进入中国的初期,当时我国的金融体制还处于管制阶段,外资企业要想进入中国的金融领域根本不可能。

    为了解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急需外资、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技术,给国外金融机构开了一个金融“窗口”,这个“窗口”就是允许国外金融机构与中国的企业合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方式。即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又解决设备落后需要进行添置和更新的需求,还防止“资本主义的金融机构”搞乱“社会主义的金融体系。”

    当时的“外资企业”主要是国外的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他们进入中国的目的是要消化过多的“闲散资金”,想方设法地渗入中国的金融体系,因此把融资租赁当变相贷款来做。86年我国实行第一次金融改革后,允许国内银行参股融资租赁公司,大家都在把融资租赁当做变相贷款来做,乃至到现在依然很多人都把融资租赁当贷款来理解,有些租赁公司依然把租赁当贷款来做。

    可以想象的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营企业”变为“国有企业”信用环境急剧恶化,贷款遇到的什么问题,融资租赁公司都遇到了。当亚洲金融危机来临时,国家强行要求中国的银行退出融资租赁业,以资金为依托的融资租赁业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行业经过几轮的折腾和起伏,融资租赁业终于达到今天的状态:融资租赁首先被政府部门认可,现在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在谈到本地区发展时都要挂上融资租赁;银行又重归融资租赁业,但这次回归多以独资的身份出现(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越来越被更多的企业认识。尤其是融资租赁的促销作用,许多厂商都先后设立了自己的(厂商系)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越来越专业化、细分化。印刷行业和工程机械行业的中小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已经被普及。

    遗憾的是不管怎么变,大部分租赁公司把租赁当信贷业务做的做法似乎没有太大的改变,给中小企业做融资租赁项目的还是少数产业和企业。

    三、融资租赁公司分布情况

    一般人以为融资租赁公司的分布是按照地域划分的。这种划分本身没有错,但对于潜在的承租人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租赁公司专业性质的划分,服务方式的划分。因为这样才是能否解决他们实际需求的关键因素。

    按照地域划分,中国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分布在两大地区:北京和上海。这是因为这两个地方的政府对融资租赁的认识要充分一些,市场意识比别的地方要强一些,对租赁的支持要多一些,行业信息和租赁技术要高深一些,租赁公司的经营环境要比其他地方要好一些。
我们知道融资租赁是资金密集性产业,在中国资金最多的地方就是北京、上海和广州。因此在北京和上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比较多主要原因是为了融资方面的便利。

    有意思的是广州的融资租赁公司并不多,这是因为这个阵地被香港的租赁公司给占领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因为人工成本低,使得香港工业企业大都转移到内地广东,他们的融资租赁公司业务也随之转移到广东。粤港之间由于人文之间的融合和市场意识的相似,导致其他地区的租赁公司是难以进入这个地区。

    天津成为金融改革特区后,有一些企业在天津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目的是要得到一些政策和税收方面的好处。实际业务总部设在天津的并不多,大都在北京和上海两地设立业务总部。福建这几年融资租赁公司增设速度也比较快,似乎他们更懂得融资租赁给地方经济带来的好处。其他一些东、中部省份也逐渐实现零的突破。西藏、内蒙、贵州、河南、黑龙江、吉林等北部、中西部等经济稍落后的省份,目前仍存在着空白。

    其实在哪注册公司不重要,在哪设立业务总部才是最重要的。因此有些公司在北京和上海同时设立两个业务总部,按南北分片开展全国范围的融资租赁业务。他们做的是全国的业务。

    对于租赁公司来说,一般都喜欢在经济发达地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因为这些地区的人们对自己的信用比较看重,租赁项目的质量相对好一些。落后地区问题就比较多,因此就算在那些地区设立了融资租赁公司,大都做着系统内的关联交易工作,在当地是很难开展系统外的融资租赁业务。

    对于潜在的承租人来说,主要看租赁公司偏好的客户群体都有哪些。如果没有把自己的企业囊括在内,这种租赁公司再多,对企业来说也是没有用处的。如: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大都以大型国企、央企为主要的客户群体,他们的业务规模再大,也和中小企业没有关系。

    四、我国政府对融资租赁的相关政策法规

    中国的融资租赁业很长时间没有发展起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尤其是96年以前,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可以约束这个行业的规范经营。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当出现司法纠纷时,地方司法部门大都保护承租人利益,判定“明为租赁实为贷款,合同无效,租赁物退还出租人,租金退还承租人”。

    虽然这种审批有实事求是的成分,但融资租赁和租赁毕竟不是同一种交易,把融资租赁当作租赁案判,显然有极不合理的成分。不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地区,是不可能把融资租赁(资金)引入该地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当时的人们并不考虑这个后果。

    虽然融资租赁起源于美国,但中国的融资租赁是从日本引进的,其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和原始的融资租赁有很多不同处。因为日本的金融机构投资中国租赁业的数量最多,经营规模最大,因此他们也成为受害最多、最深外方投资人。

    为此他们国家出资聘请世界银行下的国际金融公司,请来世界顶级租赁专家阿曼伯先生给中国政府提供所谓的“技术援助”。实际上就是告诉中国的司法部门,融资租赁和租赁不是一个司法概念,它需要有“四大支柱”(法律、监管、会计准则、税收)的政策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

    援助的结果是1996最高人民法院在还没有融资租赁立法的情况下,率先出台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中国司法界唯一先有司法解释后有司法文件的特殊案例。解决了融资租赁判案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也是中国第一部关于融资租赁司法的法律文件。

    亚洲金融风暴后的1999年,贷款似的租赁项目几乎全部出现问题,融资租赁全行业到了崩溃的边缘。当时金融租赁公司的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又组织了决定行业生死的研讨会。在会上又请来那个世界租赁专家到中国来演讲,看看融资租在中国是否有生存的必要。这时离我国加入WTO的时间不远了。

    当监管部门了解到四大支柱的重要作用后,认识到融资租赁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行业出现的困难是暂时的,是发展过程中必然要遇到的问题。于是相应的法律法规就开始建立:行业借助《合同法》修订的时机,争取到把融资租赁作为列明合同加入到《合同法》内(第十四章),从此融资租赁在法律上得到了保障;监管部门设立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与其说对行业加强监管,不如说使得这个即将破产的行业通过重组获得新生;财政部建立了《租赁会计准则》明确了当事人的会计处理方式、财务信息的计量标准和披露要求;税务部门给予有经营资质的融资租赁企业合理的税收政策待遇。这“四大支柱”的建设在我国加入WTO前后的1~2年中基本完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其他一些政策的改革涉及到融资租赁,或许有意无意地影响了融资租赁的现行政策。比如说增值税抵扣问题、出售回租时海关减免税设备监管问题,虽然也是问题,但多是融资租赁业自己的认识问题和操作问题。税收方面大的方针政策并没有本质的改变。

    五、印刷业中的融资租赁

    虽然融资租赁行业整体上还不规范,但是在印刷行业被成功地被引进了,并且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典范。印刷设备融资租赁的出现,可以说融资租赁是非常这个产业的投融资,它的运作方式给整个行业的观念改变带来了新的气象。

    首先这个行业并没有被灌输融资租赁是什么高深的业务,给人们的概念好像就像一般的租赁运作那样非常简单。如果把租赁当贷款操作一定会很复杂,但要把“贷款”当租赁操作一切似乎变的很简单。实际上融资租赁是介于租赁和贷款之间的一种交易方式。操盘手们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规范化,使得融资租赁在印刷行业很快得到普及。

    印刷领域引入融资租赁后,产业迅速发展,它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产业若与金融市场融合在一起,将会很快地得到发展。它还告诉我们,只要对物的管理专业化,融资租赁的风险就会降的很低。因此印刷设备是融资租赁领域里能给中小企业做项目的少数产业之一。
由于它收益高、风险小、操作简单、容易模仿,很快成为融资租赁公司优先争夺的业务领域。同质化现象也很快形成。虽然如此,可能增加租赁公司的风险,但对印刷行业的发展还是非常有利的。

    这个领域的融资租赁还存在一些问题:租赁公司只做6家世界顶级的设备制造商制造的设备,国产设备很少有人做,除非厂商自己设立了融资租赁公司。可这样的租赁公司目前是凤毛麟角,国产设备普遍没有被融资租赁,厂商也不像工程机械企业那样,如果没有自己的融资租赁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肯定要被淘汰这种急迫感。

    就算是租赁的是进口设备,也主要追求免税的设备。因为有人在这方面交易中出现了问题,海关对这方面的税收政策停滞了一段时间,行业整体也因此暂停享受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租赁服务的待遇。现在追求这个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因为减免关税不能减免进口环节增值税,减税效果有限。

    不管怎样,印刷设备依然是融资租赁公司所青睐的产业。某融资租赁公司因为给印刷行业的中小企业做了大量的租赁业务,被国内外投资机构看中,大笔投资,准备上市。他们科学、勇敢地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的结果给他们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好处。这在开始“冒险”时恐怕是没有人能想得到这点。

    六、中国融资租赁业未来前景

    经过几番磨难,租赁公司的其他毛病都改的差不多了,但把融资租赁当贷款做的毛病还没有改掉。现在租赁的规模虽然增加的很快,但在整体经济中所占比例也就是万分之几。
我们说融资租赁业发展前景广阔是因为它至今还没有发展起来,后面的发展空间还很大;我们说现在许多地方政府都开始关注融资租赁对经济的影响,在很多的经济工作会议上都会看到融资租赁的字眼,但仅此而已,并无实质的支持内容;我们说租赁规模以几何级数的速度迅速增长,但新机采购的直接融资租赁业务并不多,对社会的贡献率并不大。多数租赁公司还是一谈到中小企业就色变,这反映出他们在这个领域还处于幼稚期。

    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希望应该是把印刷设备融资租赁的模式推广到所有的机械设备投融资领域。把服务的要点放在中小企业身上,在给他们服务的过程中,向他们要资金、要效益、要安全。什么时候租赁公司把融资租赁从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变成低风险高收益的产业。这个行业就回归正常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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