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优化税收政策发展融资租赁业

 

摘自《每经网》 2011年03月12日

  每经网3月12日深圳电(每经记者 郭维娜) 3月1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融资租赁研究基地联合举办的"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高层论坛在深圳举行,与会专家对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现状做了回顾,并对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据了解,从1981年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成立到现在,融资租赁行业已走过30个年头。2010年全国融资租赁公司已达200多家,融资租赁市场交易总额超过4000亿元人民币,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首次把融资租赁写入其中。然而,由于面临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收等一些政策法规等的限制,以及面临借短贷长的资产负债不匹配等问题,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业渗透率只有不到5%,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扬副院长在论坛上表示, 目前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美国的第二大融资来源,对于我国而言,融资租赁可以降低杠杆率。他认为,目前来看,发展融资租赁最大的障碍是税收,因为融资租赁需要经过多个交易过程,要多次交税,而发达国家对融资租赁这样的活动则采取税收中性的原则,即不增加税收的负担。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邵祥林建议,希望政府出台物权的平等保障、风险控制机制、特殊资质的获取、财税政策等的统一规定,同时,由于从事融资租赁的机构资金来源不同,监管方面应有所区别,应该出台统一的非公众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管理办法。同时,由于竞争激烈,他建议行业要加强自律,同时不断创新经营模式。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现代的租赁模式,不仅为企业的资产管理和产品销售带来了多元化的选择,也对政府部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深圳市金融办肖亚非主任在论坛上表示,深圳最早进行融资租赁的探索,但目前深圳融资租赁业务量偏小。2010年深圳高新技术产值突破1万亿元,华为、中兴、比亚迪、腾讯等企业纷纷对通过融资租赁的形式销售大型设备具有较强的愿望,此外,深圳地铁建设、城市公交系统升级改造等基础设施投资达到数百亿元,均可引进融资租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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