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入侵东莞小企业

 

摘自《金融时报》 作者:杨洋 2011年07月22日

  今年材料价格飚涨、人工工资攀升、拉闸限电等一系列因素的叠加,加之部分小企业面临转型升级,需要投入资金,使得小企业的资金链条开始变得紧张起来。小企业主希望通过民间融资渠道获取资金,这使得民间借贷利率也水涨船高——

   在东莞,提起厚街镇的小企业,当地人会脱口而出,“数量多,钱多”。这一点也得到了厚街镇人民政府的证实,公开信息显示:占地100余平方公里、拥有户籍人口9.7万的厚街镇,民营个体企业就达32000多家。2010年该镇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98.14亿元;工业总产值462.1亿元;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293.8亿元。这些数字无不令人感到惊讶。

   如今这些在旁人眼中有钱的厚街镇老板,却开始为筹钱忙碌起来。记者了解到,今年材料价格飚涨、人工工资攀升、拉闸限电等一系列因素的叠加不断推升生产成本,加之部分小企业面临转型升级,需要投入资金购买新技术,改造新的生产线,使得小企业的资金链条开始变得紧张甚至有断裂危险。而此时小企业想要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获取资金,又由于外部环境及自身情况的限制而存在困难。

   厚街镇某家具厂负责人卢培基就表示,今年资金压力很大。对于这一情况,长期与小企业打交道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并不陌生,该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陈锦超表示,东莞一直是资金紧张地区,虽然存款量大,但资金需求量更是巨大,这也使得2009年至2011年民间借贷利息一直处于上升趋势。

   今年的情况似乎更为棘手。东莞市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在不同程度上有100万元至2000万元的融资需求未能得到满足。他还表示,部分企业通过自身减产或延迟扩产减少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部分优质的小企业则通过金融机构借款,还有一部分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获取短期流动资金。

   通过民间借贷获取资金的小企业有多少?由于民间借贷的隐蔽性及交易双方的低调使得这一数字难以统计。不过,一些企业主表示,东莞地区的民间融资市场十分活跃。

   一位当地银行机构负责人从另一个角度也佐证了这一点。一直以来,东莞地区民间资金较充裕,普通民众手中积累的资金较多,投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既便捷、收益又高的传统借贷方式很是青睐。此外,考虑到民间借贷还能逃避工商、税收等部门的监督,因此民间借贷已经成为一些民众首选的投资途径。近年来东莞民间借贷越来越活跃,规模也越来越大。

   目前,随着信贷政策的收紧,越来越多的小企业主寄希望通过民间融资渠道获取资金,这使得民间借贷利率水涨船高。在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的利率均比银行的利率水平高,而近期在资金需求日益加大的情况下,现时部分的民间借贷利率已超过基准利率的四倍,演变为高利贷。

   这位负责人表示,该行虽未缩小小企业信贷规模,但由于每月信贷规模控制,造成银行审批小企业贷款申请的时间延长。而在很多小企业眼中,资金如同企业的血脉,只要一天“无血”都会带来严重后果,为了避免“无血”情况的发生,一些小企业被迫选择高利贷。

   一位小企业主告诉记者,在小企业之间,特别是在东莞当地人开办的小企业之间,资金上的互助并不是一件新鲜事情,不过眼下企业的资金都很紧张,所以才会选择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不过,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东莞小企业对高利贷较为谨慎,借款时间也往往较短,也会出现只借一天的情况。

   毫无疑问,小企业高息负债后,财务支出进一步增大,会使本来效益不好的企业雪上加霜。一些小企业主显然认识到,企业获得的有限收益无法负担高息的负债,这将引致资金链的断裂,导致小企业破产。

   有专家表示,情况将会更为严重,小企业纷纷倒闭会给当地经济带来沉重打击,同时,也会影响国家利率政策的全面贯彻实施。

   对此,东莞市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建议,首先要保护和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尽快制定法律法规,引导民间借贷走向正轨。其次,金融监管部门应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制止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对一些乘人之危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确保民间资金真正为实体经济服务。

   此外,他还建议应大力发展融资租赁。由于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此外,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不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这对需要多渠道融资的中小企业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对于东莞小企业目前面临的资金紧缺困局,当地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对于具备一定规模、管理比较规范、只是遇到临时周转资金需求缺口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开发推广手续简便、用款还款方式灵活的创新金融产品来满足。而当地一些金融机构已开始进行探索,开发了专门针对广大中小企业的小额无抵押贷款。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