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疆保税港区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摘自《北京日报》 2011年10月10日

   据了解,根据《实施方案》,在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实施过程中,天津东疆将针对融资租赁、邮轮经济等领域,开展相应的船舶登记制度专项课题研究。在航运金融方面,东疆将吸引已开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在东疆设立机构,满足企业的离岸金融服务需求。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10日电: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是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记者昨日(9日)获悉,为加快开展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东疆保税港区以《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获批为契机,结合《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2011-2013)》和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的创新试点政策,制定了《东疆保税港区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包含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租赁业务等4个大项21个小项的重点改革项目,力争使东疆实现融资租赁业务集聚地,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窗口”、东北亚物流、分拨中心,国际航运税收政策“高地”、北方离岸金融服务基地,离境购物退税目标实现及其他免税购物模式的探索。

  据了解,根据《实施方案》,在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实施过程中,东疆将针对融资租赁、邮轮经济等领域,开展相应的船舶登记制度专项课题研究。如针对融资租赁业务发展需要,东疆将开展离岸租赁船舶保税登记课题并组织实施,满足租赁公司对于租赁标的物的国内产权登记需求等。在深化国际航运税收改革方面,东疆在对三类企业从事相关业务免征营业税的基础上,还将进一步细化对汽车转口贸易实施进区保税政策,有效减少对于汽车贸易企业的资金占压。同时东疆也将制定并实施启运港(含无水港)退税政策,完善海关、国税局等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时通报、责任细分的退税监管系统,不断完善东疆的国际中转和国际贸易等功能,吸引更多航运服务企业在东疆注册,力争到2013年实现在区内注册航运服务企业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在航运金融方面,东疆将吸引已开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在东疆设立机构,满足企业的离岸金融服务需求。同时也将加快航运融资担保、航运类股权投资企业等航运金融发展。在市场需求壮大、监管条件成熟时,结合东疆的离岸船舶租赁业务探索发展离岸再保险业务。同时在降低资本项目管制成本、维护在岸金融系统稳定的前提下,东疆也将逐步形成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国际和国内金融行业组织、社会第三方在内的离岸金融监管主体。在租赁业务领域,东疆将进一步完善金融租赁公司在东疆项目子公司的管控模式,形成国内领先的融资租赁项目子公司管理经验。同时将充分利用飞机租赁增值税优惠政策、外债规模和飞机引进指标优惠政策等吸引国内外大型租赁公司落户,力争在2013年底,在东疆注册的单机、单船租赁公司超过300家,实现租赁资产额超过100亿美元。(记者 赵贤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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