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涉及的担保共有四大类

 

摘自《 呼伦贝尔新闻网》 2016年06月16日

  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形式。实际操作中,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向承租人制定的出卖人,按照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租赁物,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租赁期满,承租人支付事先约定的名义货价,租赁物转让给承租人。
融资租赁涉及的担保共有四大类:

  采购担保、租赁担保、融资担保、司法担保。

  采购担保

  大型设备的购买支付分为三个阶段:预付货款、阶段付款和尾款。为避免厂商和潜在的承租人恶意欺骗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必须进行风险预防,即让厂商提供银行出具的120%违约担保,一旦厂商违约,银行按预付金的120%退还给融资租赁公司,其中超出部分算违约补偿。

  租赁担保

  融资性担保和销售性担保。融资性担保是在做租赁时让承租人提供第三方不可撤消连带责任的租金偿还信用担保。租赁公司实质上变相在做设备贷款。这种担保通 常出现在简单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大都是没有处理租赁物件能力的金融机构,他们有自己信任的担保机构,操作起来比较简单。销售性担保是承租人无力偿还租金, 租赁公司收回租赁资产时需要保证租赁资产能及时处置的担保。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因为部分风险转移给供货厂商,因此实现了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的作用。

  融资担保

  按照融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股东信用融资、保理融资、信托融资、资产证券化等,在这几种情况下融资租赁不仅仅是出租人给承租人提供融资便利,更是承租人为租赁公司不断付款,租赁公司达到融资的目的。

  司法担保

  租赁公司采取财产保全司法行动时,办理保全过程司法部门要求租赁公司提供保全担保。意思是说如果保全的不是租赁公司资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融资租赁担保不是融资租赁项目所必需的。只有在确定融资租赁结构和租赁物件存在评审缺陷,才需要融资租赁担保。融资租赁担保评审是和担保措施的保证能力 相关的。一般来说,连带担保要优于一般保证,房地产抵押担保要优于设备、货物抵押,存单质押要优于仓单质押,银行信用担保优于企业信用担保。只要遵循融资 租赁项目评审原则,按照融资租赁项目评审程序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就能把握项目风险,对具体的融资租赁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有较为准确的判断, 为融资租赁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6-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