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融资租赁当前遇到的困境和危机访沙泉老师探索应对方式

 

《现代租赁网》原创 2022年08月31日

  2022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一是俄乌战争爆发引发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世界经济复苏受到冲击。二是国内疫情在多个省市散布式反弹,实体经济运行受到一定影响,稳增长压力加大。三是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先后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2022】3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22】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征求意见稿)》等多项规章制度,融资租赁行业监管进一步趋严。四是中央维持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高强度管控,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问题化解。在这一背景下,融资租赁公司该如何应对这些挑战?又有哪些新的机会值得把握?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中国融资租赁行业著名专家沙泉老师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

  1、人民银行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之后,陕西、北京等多地已出台相关融资租赁监管办法,对融资租赁公司跨省经营作出了一定限制。融资租赁公司跨省经营难度提升或将成为大趋势。请问融资租赁公司该如何应对这一问题?

答:

  因为这是第一问,因此有必要针对所有问题从这次监管的起因谈起。

  首先我们要了解监管部门对融资租赁实行强监管的动因,才能说如何应对和适应他们的监管,以及提出希望他们改进的,对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有利政策。

   笔者从业融资租赁37年,经历了融资租赁大行业三次重大的“三起三落”。业界第三次起飞应该是历届最疯狂的一次,随之第三次跌落也是业界史上最惨烈的一次,行业生存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2007年是融资租赁业第三次起飞的年份,到了2015年时业界到了业务“创新”到达了最疯狂、最不规范、最难控制的时刻。这个时间段,不仅是融资租赁行业,在对“普惠金融”的误读下,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鼓励下,所有“类金融”产业都是在那个大环境下发生突飞猛进,无序发展的。

   类金融产业的不规范操作,对中国正常的金融体系造成巨大冲击。当时最大的问题是直接或变相吸收个人资金的问题,P2P融资融资租赁公司也有份参与。虽然只是少数融资租赁公司违规经营,但“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效应,还是败坏了融资租赁行业的整体声誉。

   当非金融系统在中国的金融体系外疯狂创新达到失控时,国家就对7+4地方类金融机构(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地方AMC。还加上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和社会众筹机构等四类机构)发出“整治”的号令。

  监管部门先把这些企业划归“金融业”,然后就有充分的理由对这些产业进行金融强监管,直接干预不规范操作。
融资租赁业曾因为被甩在“金融”圈外而焦躁,又为成为“金融业”的一员沾沾自喜。诸不知在圈内比圈外更危险,一切自由创新都要被严格监管所卡死。

   在监管风暴的冲击下,有些7+4产业在所谓“强监管”下,要么转型要么消失。类金融企业疯狂吸收公众存款引起众怒,变相贷款规避监管,又让监管部门震怒。为维持国家金融稳定,对不法企业痛下杀手,遏制无规则创新的政策一步步地出台。融资租赁业被裹在这里,不死也得脱层皮。

   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西方对俄罗斯的金融制裁让监管部门看到对内金融维稳的重要性。他们会把金融监管放在第一位的,让融资租赁业回归本源的转型,降到次要位置。因此,不管融资租赁业提出的意见是否合理,只要和金融监管相冲突,他们的监管手段不会轻易改变。

   融资租赁公司应该算是幸运的,至少还有一些租赁公司在正常经营,但还是有大多数企业依然感到:这次所谓的“强监管”,实质上就是对非金融机构产业的灭杀令。

   高层监管部门把类金融企业划归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按地域划分业务范围,主要起因都源于租赁企业把“信用销售的融资租赁”当成“类信贷”业务来看、来做。不管是提建议,还是谈问题,开口闭口都离不开信贷思维。

  在这种情形下,业界再怎么说融资租赁服务实体企业,在监管部门,看就是一个打着融资租赁旗号的资金贩子。
为此监管部门把融资租赁当成“信贷金融”来管。不管是融资租赁企业还是金融租赁公司都是如此。乃至不管现在业界再说融资租赁对实体经济有多好,对产品的促销和投资作用有多大。监管部门不驳、不信、不理会。

   他们甚至认为自己对融资租赁内涵的认识比从业人员了解的更多,看的更清。太多的企业脱离融资租赁本源,因此采取“矫枉过正”的做法,既减少了监管的难度,又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在制定监管政策时依然我行我素。但口头还说用监管促融资租赁业要回归本源,实际上只把它当类信贷企业实行金融强监管。

  业界提出的其他问题和改进意见基本上没商量,只是没用“整顿”这个词,因为那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用语。

   融资租赁业虽然也整天喊着融资租赁要回归本源,但在实操上,80%的资产都是“以钱生钱”的回租资产,很少有“新增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租赁。尤其是融资租赁业务涉及到监管部门禁止贷款的部门类信贷,造成金融监管失控。因此“强监管”重点就是对融资租赁业“类信贷”业务。

   因为“类金融”企业不能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以防增加监管难度。因此,按“谁的孩子由谁管”的方式,由此地方金管局对金融机构系统外的金融企业按区域管理。

   不管监管部门是否承认,这种“一刀切”的做法确实对融资租赁是不适合的。不管怎样,融资租赁一定要涉及物。虽然有些类信贷租赁的“物”很虚,但厂商租赁却是实实在在有物的存在。

  真正的促进产品销售的租赁,按地域监管一是没必要,二是也管不了。实际上管金融的部门管不了贸易,要强行错位监管,既无效也管不到位。

  针对当前出现的地域管理问题我以为可采用以下对策:
一是,应该由行业组织与监管部门协商,按租赁资产的性质质来决定是否采用地域管理方式进行监管。

   对于促销型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应该取消地域管理,或按出租人地域管理,承租人和租赁物不限地域管理。理由是:买租赁物件的款项不限哪里来,设备从哪里买。否则就是有“地方保护主义”嫌疑,既对经济发展不利,也不符合国内外贸易的普遍规则。金融监管部门不懂贸易,很容易错位监管。

   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不是还贷款,不属于金融企业的放贷行为,不应归金融监管部门监管,也就没有按地方划区监管的道理。典型的做法就是:设备制造企业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销售他们的产品,从来不需要金融监管。

  融资租赁销售和分期付款销售本质上没区别,只是增加了对物权的控制。实际上许多企业“以租代售”,就是分期付款的升级版或者说是融资租赁的降级版。

   对于“以钱生钱”的类信贷回租业务(新增固定资产的回租除外),既对出租人实行区域管理,也对承租人和“租赁物”也实行区域管理,这样才能使融资租赁行业的运作逐渐回归本源,也让监管部门真正地有效监管,属于促使融资租赁业不得不回归本源的有效监管手段。

  对于这类资产,会计、税收政策都按信贷处理,业界现在拿不出有力的论据来说服监管部门不实行分区监管。

  二是,融资租赁业自己主动转型,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

   对于租赁公司拥有多客户的承租企业,必要时可在出租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实现租赁业务“本地化”。因为租赁物件采购和安置地是无疆界的,购买物件资金也不受疆域限制(分期付款销售或账期销售)。本地化经营完全可以通过操作实现技术规避。

  三是,有些融资租赁公司只能做回租业务,做不了直租业务,这样的融资租赁企业将会逐渐被淘汰。

  这是监管部门的真实态度,也是他们最容易操作、最有理由行动的监管。

   现在许多租赁公司都筹不到资金,新增业务多处于停顿状态,此时跟监管部门讨论地区监管没有什么实际意义。遗留待处理的跨省资产又不能停。跨地域监管真正要落实到位,还有许多实际问题,不是发一二个文件就能解决的。

  2、自2021年年底开始,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在国内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反复出现,一方面导致大量融资租赁公司被迫居家办公,业务开展受到一定限制;另一方面导致承租人租金偿付压力加大,影响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质量。请问在疫情持续反复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该如何保证业务正常拓展?保持资产质量稳定?

答:

   有关疫情期间如何正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难解的问题。疫情如同“海啸”,所到之处横扫一切,不是谁有什么本事就可以避开它。我们只能视之为“不可抗力”。

   当前最紧要的问题是生存问题,不是发展问题。不管在家、在公司还是在现场办公,收回租金还是当前的主要工作。但要因疫情被封、被隔离,谁也没办法。尤其是封城,许多产业链都会因此断裂,经济下滑更是雪上加霜。这不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全世界的问题。

   在此形况下要实行转型开展融资租赁直租的现场业务,可能比较困难。这时只能说:此时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但完全“躺平”也不行,企业为了生存还是需要采取一些对策。

  首先要启动“不可抗力”应对程序。

   通常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要注意: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疫情对行业的影响纯属于不可抗力。不知当初租赁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购货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借款合同》对不可抗力是怎样约定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约定的按《民法典》执行。约定不符合《民法典》的,按《民法典》执行。具体情况怎样处理,还需要咨询融资租赁专业律师。

   对于资金的流动而言,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借款企业”,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按《借款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处理。处理时,应注意金融领域有相关规定。

  对于租赁服务而言,融资租赁属于服务贸易,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按《融资租赁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处理。

  融资租赁又涉及到租赁物件买卖。出现不可抗力时应按租赁物件《购货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处理。

  其次能利用网络来处理网上事务的尽量在网上办公。如:具备无纸化办公的企业可实行网络办公。现在的科技发展,许多事物都可以在手机上处理。

  网络办公不仅是为了应对疫情,也是未来现代化办公的一个趋势。弹性办公将会成为常态,租赁公司必须在这方面抓紧适应、抓紧转型。

   也可以利用封闭这段时间研究未来要开拓的租赁领域,研判承租人的经营情况和支付能力,以及应对方式。一旦疫情过后恢复行动自由时,该现场处理的事务还是需要在现场执行。

  若承租人有租金拖欠,催租的事情也不能停,该发的法律文件要按时发,避免法律时效过期。

  要在现阶段正常开展业务,会有许多障碍。

  一是,近10年的发展,融资租赁业多是类信贷人才,真正能做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人才凤毛麟角,要转型从回租转向开办直租业务几乎不可能;

  二是,现在的市场变了,信用环境变了,企业发展时所需的设备融资,更多的希望从资本市场获得(既不需要还钱,还能再二级市场融资);

   三是,当前融资手段和融资渠道增多,加上信用征信系统随着计算机网络、大数据的使用,对通过控制物件处分权来控制承租人信用的融资租赁市场,容量越来越小;

  四是,当前外部环境比较恶劣,受疫情、战争等因素的影响,世界格局的改变,产业结构随之而变。融资租赁传统的市场恐怕都要重新开拓;

   五是,由于融资租赁被纳入强监管范围,出资人(融资租赁资金原始资金提供人)又回到过去“谈租色变”的局面。租赁公司再要靠借款来开办融资租赁业务的难度非常大。没有强势股东的支持,融资将会非常难,“无米之炊”的租赁业务基本上不能做;

   六是,开办融资租赁专业化、产业划分要求特别高,既要有产业背景,又要又金融和贸易技巧,尤其是以此建立科学有效的风控体系和后处理机制的人才凤毛麟角。没有科学的管理软件,就不可能安全、顺利地开展业务;
七是,目前的租赁人才焦躁心较大,都愿意抄袭“短平快”的来钱业务,不愿意或者根本没能力开拓服务实体经济的租赁市场。

   鉴于上述多种原因的存在,“如何保证业务正常拓展,保持资产质量稳定”通常很难做到。尤其是融资租赁纠纷案增多,官司败诉案增加,对行业的影响非常大。租赁公司想正常工作,可租赁资产不正常,树欲静而风不止,企业仍难以正常开展业务。

  3、自2021年以来,人民银行多次开闸防水,但所有资金渠道窄门紧闭,导致市场面资金充裕但难以流入实体经济。这种情况是否会对融资租赁行业产生不利的影响?融资租赁公司该如何应对这一挑战?

答:

   央行开闸放水资金难以融入实体企业是个普遍现象,这不是融资租赁独有的问题。这些“实体企业”多是中小微企业或民营企业(大企业融资不难)。他们的存活期本来就短,加上信用不足,产业发展前景未来不明,若做直租的话,长期业务的融资租赁很难介入。

  若做回租的话,他们又没什么可立即变现的资产可以用来回租。最后结果是:融资租赁服务实体企业,尤其是中小微实体企业多为“PPT”只停留在幻灯上。

  因为融资租赁行业目前整体来看存在自身难保的问题,资金来源又遇阻,求生存比求发展更重要,目前真的顾不上服务中小微企业。

   当然在租赁企业“疯狂创新”期间也有坚持租赁本源,走正路的企业。他们得到一些征信部门的征信支持规避客户风险,同时也得到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大规模地为服务中小微实体企业,甚至扩大到服务个人(消费品租赁)。

  要说业界面临“挑战”,融资租赁首先要挑战自己。要彻底打破旧观念,建立新的创新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盈利能力。
来自外部的挑战就太多了。如:监管错位的挑战、环境变化的挑战、技术更新的挑战、产业转型的挑战、如何对人才进行培养,吸引他们驻留、不良资产处理的压力等,现在真的是困难比解决办法多,挑战比机遇多。

  4、当前租赁行业普遍存在业务模式单一、过度同质化竞争等问题,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谋求转型已成为必然选择。请问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具备哪些竞争力才能脱颖而出?融资租赁公司该如何进行转型?

答:

   所谓“业务模式单一”都单在“类信贷”业务上,因为这类客户多是受出资人青睐的承租人。出资人想放款,又怕违规放贷,融资租赁公司才有机会交易。真正的优质企业早被银行信贷做满了规模。因客户稀缺,因此租赁公司只能在“红海”里血拼。

  在交易中租赁公司只起个中介作用,用别人钱挣大钱,大家都不愿意创新,都想抄袭别人,因此才会出现“热门领域过度同质化竞争”的问题。

   随着监管的增严,出资人的断供,这类业务大幅萎缩,租赁公司被迫转型。但怎么转,都离不开回租思维,实际上很难转过来。但市场已经萎缩了,不转等死,转是找死。要想活,必须要跳出这个怪圈。

  如果租赁公司只会做回租,那么能和别的租赁公司竞争的能力相比还要有这些:

  一要看,公司是否有“独一无二”的核心竞争力。如果没有,或自有资源和别的公司比相同地方太多的企业,也很难参与红海竞争。

   再要看,租赁公司所能掌控的承租人这个“客户群”,是否能让真正给租赁项目出资的金主看上。租赁公司是中介机构,金主们看的不是租赁公司的实力怎样,而是承租企业的实力怎样。没有他们青睐的客户,他们是不会给租赁公司提供资金。没资金就没业务。

   还有一点就是有股东资源。股东实力强大,知名度高,且愿意给租赁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或信用担保,还可以使用股东客用户资源。这样的租赁公司业务开展的相对轻松。

   这类租赁公司多是体制内的企业,客户也是体制内的客户。一般人插不上手,不会有太大的竞争,也没什么转型意愿。在百年大变局下的形势下,恐怕股东也不愿意养这样的租赁公司,这种轻松日子也不会太长了。

   真正要转型,最重要的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专业技能是否能适应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如何能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结合租赁物所在产业的特性,开创出“高收益,低风险”的租赁资产,然后找一些了解融资租赁产业特性,并愿意出资的企业竞标购买或转租租赁资产。

   融资租赁企业转型最难的一点是在观念上转型。要把“以钱生钱”的经营思想真正对转为“靠承租人经营租赁物生钱”的观念。“以钱生钱”的做法正是监管部门强监管的打压重点,正在往死里治。观念不改,租赁公司不会有太好的未来。

   还要说一点,时代变了,国内外经济环境变了,融资租赁回归本源的“本”也变了。我们可能把注意力都集中在监管和融资租赁业本身,可掐死融资租赁业的不一定是金融监管部门,而是与租赁公司看似毫无关系的经济环境、法治环境和新兴产业。

   过去企业找我们都是让我们讲融资租赁为何物,如何干,怎样干。实际上我们讲的内容,多数企业基本上没用上。他们在实践中把精力都用在“短平快”,“挣快钱”,“打擦边球”上,对其他一切都不屑一顾。浮躁改变的融资租赁的本来面目,也引来了强监管。

   现在再让我们讲融资租赁该如何转型,因为一切都变了,再也没有专一样本可学。融资租赁经营好的企业变得越来越专业,越来越单一,知识和技术含量越来越多。要想抄袭和模仿几乎不可能。

   企业只能挖掘自身潜力,开发自己独特的经营模式。所有这些既离不开融资租赁本源,又不是集中在融资租赁这个点上。行业已经不再是“就租赁谈租赁”时代了。

  我这里介绍几个有特点租赁企业的做法供参考:

  一是,没有承租人,创造承租人也要上租赁的模式。
他们运作的融资租赁,租赁在产业链上的交易只是一个过程,没有一个把租赁当主业,可一切又围着租赁转。典型案例都是他们自己设立承租企业,租赁公司把设备租给承租人,让后通过资产管理,全产业链统管、通吃。如:运输车队的车辆租赁;盾构机服务的盾构机租赁等。

   还有一些企业他们把租赁做的完全不像租赁了。为此他们问我做的是不是租赁。通过对他们操作内涵的分析,我告诉他们做的就是融资租赁。只不过他们没感受罢了。现代租赁真的发展到我们都快不认识的地步。

  二是靠背景资源的租赁。如:产业园的租赁,通过上级资源,把园内优质企业都发展成自己的承租人;厂商租赁,主要为股东产品实行信用销售的租赁。

   三是靠科技,靠网络。有家租赁公司与征信公司合作,专做中小微企业甚至个人消费租赁。他们通过大数据分析客户群,客户支付租金能力,分析可持续发展方向。他们的租赁标的还是物,但服务对象全变了,不在限于企业。
这里看,打死融资租赁的是网络大数据,是征信机制,是拓展的融资手段,而不是靠“通过出租人控制物权,降低对承租人信用”的“租赁本源”。

  5、2022年,中央出台多个文件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也是融资租赁公司转型和专业化发展的方向之一。但是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高度信息不对称问题,风险难以控制。这也导致许多尝试拓展中小微企业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最终铩羽而归。请问沙泉老师您认为融资租赁公司该如何开展中小微企业业务?

答:

  “中小微企业”产业门类繁多。融资租赁最讲究是服务于适合开办融资租赁产业的企业。服务这些企业要具有开办融资租赁的适用性。不是全产业都适合用租赁服务。如:
租赁物件必须要能生产可以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借鸡下蛋);租赁物件生产的产品有市场(卖蛋买鸡);产品的收入完全能覆盖应付租金;承租人诚信真实;出租人特别熟悉这个产业(专业化经营);租赁债权和物权有退出机制等。
这个领域不像信贷那样,只要能还钱就做。融资租赁适应性以外的企业,都不适合租赁公司提供租赁服务。

  有关融资租赁进入产业的选择问题既简单,又复杂。

  简单的条件,如:厂商租赁,融资租赁信用销售的方式之一,只要利用股东设备资源,寻找设备用户,提供信用销售就可以做了。

   集团企业内部租赁。租赁公司做自己集团公司的生意。虽然可能会有关联交易的问题,但发展到中小微企业项目时,已经是和它的孙子、重孙子甚至是产业链合作公司的企业了。
所列这些其实有一个相同的条件,就是“资源”。我们现在看到比较成功的企业都是有背景资源的。

   没有资源的租赁公司无法经营,有资源的企业母公司不给租赁公司用,也无法经营的好。有资源,又给租赁公司用,租赁公司却不会用,不能用,同样做不起来。

  中小微企业租赁做起来比较复杂的原因主要有:

   租赁公司对承租人所在产业不熟悉,认为他们的操作套路太多,利益链太长且不愿意让租赁公司介入分羹。怕在交易中被坑、被骗。租赁公司的资源通常都涉及不到他们。这种情况下,口号还是别喊了。

   国家正在进行产业转型,下列中小微企业都不能触碰:低端产业过度饱和,处于淘汰阶段的产业不能碰;租赁公司不熟悉的产业不能碰;高精尖新企业产品技术更新快,前景发展不明,不适合物件退出的企业也不能碰。

  租赁公司只能选适合开办融资租赁的产业,能利用自己的资源或整合社会资源的中小微企业才能介入其中。

   还有一类中小微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企业,并给与了一些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如:给这类企业融资:提取“坏账准备金”比例。最高可达100%。不过这可能影响企业的利润。若是暴利股东,合并报表时才可以冲减坏账。否则这个领域业务范围很窄。

   国家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必须是真金白银的支持。国家若只给政策不给钱,租赁公司依然不可操作。中国在国际上的给一些第三世界国家提供出口信贷时,通常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信保)提供国家的政策性保险。当用款国无力偿还时,要么国家直接给减免,要么通过信用保险公司保险理赔。实际上是项目出问题时由国家买单。

   中信保曾经探索过给国内融资租赁企业提供政策性信用保险。若对国家鼓励发展的中小微企业,高科技企业提供信用保险,租赁公司做这样的项目是没有问题的。国家若没有这个支持力度,融资租赁靠自己的实力是无法从事这个领域的服务。如:国家对芯片制造企业不计损失地投资,不如通过在这个领域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做个中介审查和服务管理。租赁公司也不能干等这个政策的到来,还是应该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得到国家信用保险的政策。

  6、除了前面几个方面,沙泉老师您认为现在融资租赁公司还面临哪些挑战?又具有哪些机遇?

答:

   融资租赁公司面临最大的挑战就是解决生存问题。现在是治理整顿期,要清醒地看到自己在这个领域的位置。大浪淘沙期,自己是要被淘汰的企业,还是有可能被淘汰的企业,或是整顿后生存更好的企业。不同企业受到的挑战是不同的。能经得起监管部门强监管的挑战才能谈机遇。

   最大的挑战就是市场挑战,它有可能决定融资租赁业的生死。当前疫情和俄乌战争不仅对世界,对中国经济的破坏力极大。世界格局变了,市场挑战和机遇也会随之变化。

  特别是美国全方位打压中国经济,原来融资租赁“走出去”的机会少了,一些一带一路项目被破坏了。更多出路还要在国内“统一市场”的内循环里寻找机遇。

   按照现在的形势,美国都在武器援助方面对乌克兰搞“租借法案”了,不说中俄版的“租借法案”,中国的“军民融合租赁”应该正和时宜。可是在美国制裁的大棒打压下,许多产业都不敢触及或正面宣传自己。

  租赁企业都想开拓新的领域,但高污染、产能过度饱和、即将淘汰的产业的产业也不能碰。

  有些产业领域是我们曾做多、做烂的产业。如:飞机租赁、船舶租赁。虽然前景继续光明,但现在麻烦不断。医疗设备租赁因为政策限制,基本上不用想了。

   新基建(主要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涉及诸多产业链)里的设备融资,是值得业界开发的蓝色海洋。

  虽然我们的大国重工、重器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我国基础工业依然落后。扶持有技术专业特长的中小微企业,是一个值得融资租赁公司尝试了领域。

   如:光刻机涉及5个万个零部件,每个零部件都有极高的精度和纯度要求,生产这些零件的企业也成千上万。租赁公司仅扶持这些零配件生产企业的娇娇者,就会有广阔的设备租赁市场。国家为发展这个领域不惜大笔投资、大冒风险、不怕失败,租赁公司何不在芯片领域开发低风险或无风险租赁呢?

   我国的基础工业提高了,才能地在高科技领域不受外人制约。租赁业服务这类企业,才会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租赁公司在结构设计中,可以把这些政策好处融合在租赁资产结构设计中,以降低租赁风险。

   融资租赁公司要进入新兴市场,仅靠企业单打独奏还是不行的,还是需要专家学者,行业组织,多次举办产业企业见面会,交流会。会上要相互告知我是谁,我能为你做什么,你需要什么,我怎样才能为你服务。

  除此以外,还要有媒体做广泛的宣传和铺垫,还要找到有“敢吃螃蟹”的第一人和能帮助企业合作成功的“月老(整合资源能力的人)”。

   最后说一点是:为摆脱产能过剩的局面,现在的经济社会都在追求创新来改变自己。可在自己的领域里创新乏力多看不清自己的实力。遇到这种情况多采用脑洞大开的“混搭”方式奇思怪想,创造出“羊毛出在狗身上,由猪买单”的奇葩景象。

   当今融资租赁业里由许多企业都有这样的成功案例。融资租赁公司不能再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转,不能再就租赁论租赁了。而是结合自有资源、社会资源,结合产业上下游服务,科学地排列组合各种资源。

   租赁结构设计时,把租赁的风险降到最小,把收益提到最高,让每个合作者都能共赢。大家不是“多劳多得”地分配,也不是谁出钱谁多得的分配方式。而是谁承担风险大,谁获利多的服务理念。

  融资租赁做好了,实质上就是优秀的资本运作。只要从事新增固定资产的租赁,相信国家会支持,监管会通融,企业会得益,产业会升级,社会会进步。

结语

  经过这次强监管,对融资租赁的前景总结起来有这样几点:
融资租赁的金融不再有“国家主权信用和发钞银行担保”的光环,替代的是更严格监管,大范围淘汰不合规的企业。
融资租赁的神话已经破碎,把融资租赁牌照当商品买卖的时代已经过去。

   融资租赁业“万能”、“模糊”的时代已经过去,融资租赁的统计数据逐渐准确可靠有依据。空壳公司将被清空,不务正业的企业、挂羊头卖狗肉的企业会被淘汰出局。变相吸收个人存款的企业将被惩治。

   考虑到租赁资产存量存在巨额债券债务连环影响的因素,为保金融稳定,经营不善融资租赁企业不会一下消亡,但死缓是可能的。因为业界形象受损,经营难度增大,企业重组机会少,破产可能性增大。

   融资租赁业想说转型不容易,回归本源更加难。类信贷的回租还会继续成为业界主流业务。对于没有人才和资源的企业,不转型是等死,转型是找死。条件允许的话,不如趁早撤出这个产业转行干别的。

  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创新不会停止,租赁+资源+科技的组合,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融资租赁业务同质化会向个性化转变。租赁模式会随企业的人才和资源的不同而不同。

  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前景就是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服务将中国变成“制造业强国”的制造业,这才是真正地回归融资租赁本源。

   我曾预测融资租赁是小众产业,万家企业经过整顿能剩下2000家左右。现在看,就算大家都做直租业务,能保留200家就算不错了。但有许多优秀的企业存在,融资租赁业绝不会因此消失。

   融资租赁企业数量的多少未来取决于行业对服务制造业的渗透率。厂商租赁应成为融资租赁的主力军。厂商用融资租赁投资生产设备,用融资租赁销售自己的设备产品将称为融资租赁资产的主流。届时“类分期付款”的融资租赁还需要监管吗?

  最后希望疫情赶快过去,希望战争赶快结束、希望融资租赁业不要再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老路。希望大变局给租赁行业带来新机。

  融资租赁发展41年,依然没离开那句“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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