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考核奖惩制度(讨论稿)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北京租赁行业协会宗旨,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一、常设办事机构:
    设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二、职责:

1、拟定本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理事会处理日常事务。
3、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协会土作情况。
4、办理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宜。

    三、协会各部门严格按照本协会各项制度履行各自职责,每年年底进行工作总结。

    四、办公室将各部门工作总结及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上报理事会,由理事会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予以奖惩。

北京租赁行业协会筹备小组


二00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