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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是提高租赁项目服务质量,防范租赁风险的一个重要环节,本站推出项目管理是给各租赁公司提供一个经营模式的参考,希望对有关公司和主管部门有一个启发。
- 项目管理必要条件
- 为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公司至少需要设置如下部门:
- 业务部——负责租赁业务的开发、操作、业务执行;
- 财务部——负责业务的审核、业务的监督和财务处理;
- 综合业务部——负责业务的服务、项目的审核、统计、管理和监督;
- 办公室——负责业务往来文件管理、保存和项目审核;
- 稽核部——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必须设立独立公司的内部稽核(审计)部门,要行使综合性的内部监督职责,实行对一级法人负责,以保证其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 项目评审小组——由公司或外聘的租赁专家、顾问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业务精英组成的临时机构,负责对租赁项目的审批环节进行审核和提出审批意见,最终由总经理审批;
- 开展融资业务的基本条件: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和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
- 金融性租赁公司必须具有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许可证和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经营许可证;
- 外经贸部门批准的租赁项下进出口许可;
- 海关培训认可报关员、商检、检疫部门培训认可商检报检员、外贸、金融部门培训认可的统计员至少各一名;
- 与运输部门签定的一揽子运输协议;
- 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一揽子保险协议;
- 与律师事务所签定的一揽子法律服务协议;
-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一揽子财务服务合作协议;
- 与政府部门或银行签定的一揽子租金代收合作协议;
- 最少有一名精通租金计算原理的精算师,负责公司各种类型的租金计算和财务处理;
- 按照行业管理的规定,具有一定数量上岗资格的租赁人才和管理人才。
- 规范的项目运作模式:
- 按照现代租赁的原则开展租赁业务;
- 项目的调查、推荐、评审、运作必须分开;
- 项目需要经过业务部门、评审小组和总经理三级审批;
- 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日常运作必须分开;
- 项目的风险控制体系必须有效和反应快捷。
- 人才资源
-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人民银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
- 有足够经验和数量的租赁人才或业务骨干;
- 有固定的人才培训计划和培训方式;
- 有良好的人才竞争机制和激励手段。
- 最终解决方案
- 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系;
- 通过ISO90000系列国际质量认证体系的认证;
- 开展电子商务租赁。
- 项目评审阶段的管理
- 项目初选——由业务部门的业务员,对项目按照租赁的原则进行初步筛选。对于有条件的在对项目的进行可行性进行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得出可行结论时,由部门经理审核;
- 项目审核——由项目评审小组进行专业审核,如认为可行,报总经理审批。
- 项目运行阶段的管理
- 租赁物件的选择必须有三家以上的供货厂商参与竞争;
- 如果供货人需要预付定金,必须向出租人出具有出租人认可银行开具的包括20%损失的担保函,供货合同方可生效;
- 供货合同必须经过监督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签定;
- 租赁合同必须经过监督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签定;
- 业务部门项目调查和项目执行不能是同一个业务员;
- 业务部只负责项目的执行操作,项目管理由综合部或其他监督部门管理,不能由业务部门代办;
- 租赁物件到货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租赁物件进行检验。如果租赁物件发生索赔要求时,出租人尽量协助承租人完成索赔事项;
- 必须给租赁物件进行资产登记、粘贴标识。如果没有,及时通知监督部门进行风险控制和化解程序;
- 查看承租人的财务记录,是否将租赁资产列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如果没有,及时通知监督部门进行风险控制和化解程序;
- 必须及时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给租赁物件上必要的商业保险。一旦出现保险损失可以得到保险赔付金;
- 如果出现索赔问题及时通知监督部门进行风险控制和化解程序;
- 每笔对外付款,都需要经过监督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支付。特大金额的对外付款需要董事长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对外付款;
- 每期租金必须按期全额到达公司主要帐户,不得由公司本部以外的部门,包括分支机构代收;
- 收到租金后,立即通知监督部门、财务部门,并及时得到收据反馈给承租人;
- 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没有收到全部全额租金时,应及时通知监督部门,立即进入风险监控和化解程序;
- 应该建立呆帐、坏帐准备金制度,按比例不良债权的情况,提取一定损失金。
- 风险化解阶段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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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预防
- 建立健全文件资料管理体系,整个业务活动都要保存文字记录和原始资料,并保证文件的发布、修改能对有效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场所,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及时撤出失效。或作废的文件,或以其他方式确保防止误用;为法律和/或积累知识的目的所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文件,都应进行适当标识;
- 所有的租赁项目,在立项只前都应该对其未来风险进行预测。这种预测可以采用经验法、科学法、资产评估和财务分析等手段;
- 对于租赁物件的未来市场和未来价值的走向要重点预测,要保证租赁物件的轻松回收和轻松处理,是搞好租赁项目的风险防范基础;
- 企业内部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运转体系;
- 在租赁合同中必须保留租赁物件的诉讼保全等租赁资产回收保险条款;
- 对所有的供货厂商都要经过资信调查;
- 对于采用外币或浮动利率的租赁项目,一定要采取调期的手段将其转为本币和固定利率的租赁债权。如果没有开展调期业务的能力,严禁采用外币或浮动利率做租赁项目;
- 在做租赁项目时,一定严格控制供货厂商的尾款比例,使其有足够的保障能承诺对承租人的控制和对租赁物件的回购;
- 原则上不接受担保的做法。如果一定采用担保方式,担保单位必须承担担保的连带责任;
- 每期租金到期前一个月,向承租人发送还租提示函。到期前一个星期,向承租人发送租金支付通知。
- 风险监测
- 要定期对承租企业的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和项目评估资料中的现金流量预测进行比较,如果出现问题,要提出风险预报。必要时采取手段化解风险;
- 要定期对承租企业的市场销售实际情况和项目评估资料中的市场销售预测进行比较,如果出现问题,要提出风险预报。必要时采取手段化解风险;
- 定期搜集承租人的财务报表,对其整体经营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如果出现问题,要提出风险预报。必要时采取手段化解风险。
- 风险控制
- 有条件的项目一定要派财务人员参与承租人的财务管理,必须有强制手段划拨应付到期租金,回收项目收益;
- 对承租企业和供货厂商的资金往来,公司内部必须有严格的流转程序、运作记录和审批手续;
- 在应付租赁逾期一个星期内,向承租人发送租金催收函,追索租金和罚息。逾期超过三个星期,向承租人发送诉讼保全警告并追索租金和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对承租人实行诉讼保全,停止承租人的租赁物件使用全,追索租金和罚息。逾期超过三个月,将正式提起诉讼,经判决后终止租赁合同。
- 风险化解
- 原则上应该由供货厂商回购租赁物件。但应建立二手设备处理销售渠道,对回收的租赁物件进行二次处理。
- 在网络上公布拖欠租金的企业名单,悬赏承租企业资产藏匿知情人,以便采取诉讼保全、提存和法律执行防止租赁资产缩水;
- 如果有担保单位,要立即对担保单位提出连带责任的诉讼,确保可以同时执行承租企业和担保单位;
- 不同地区的租赁公司可以联手合作,将外地租赁资产与当地租赁公司在本地的租赁资产进行债权互换,发挥本地区优势,减少不良债权率。
- 项目结束的后处理
- 将全套文件资料封闭后保存在公司档案室至少20年后,才允许销毁。
租赁项目统计每期租金统计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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