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

作者:沙泉

《现代租赁》网首次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9日

编者按:融资租赁自从上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至今已经28年,到现在还处于幼稚阶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融资租赁缺乏最原始、最基本的认识。导致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业务的规范操作、行业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业内政策的正确呼吁,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此笔者从基本概念说起,特撰写系列文章,与业内同仁共同磋商。

    融资租赁进入28个年头依然处于幼稚阶段的众多因素中,融资租赁业错位经营、错位监管是其中重要的原因。虽然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如雨后春笋,但为什么要设立,设立以后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一概不知。大多数人见到“融资”就眼热,以为设立融资租赁就是办贷款银行,设立了租赁公司 自己就是银行家,钱有的是,别人都来求我借钱。

    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也用同样观点把 租赁公司这样一个借款人当放款人监管,设立高门槛的准入机制。当人们费很大力气翻进高门槛后,立即掉进无法经营的深渊,造成整个行业开工率严重不足,200多家具有经营资质的租赁公司正常的开工率也就10%几。为让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融资租赁,认识租赁公司,特总结他们的经营特点,让后面进来的人能正确把握自己的经营定位,正确地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

    融资租赁是金融与贸易结合的边缘产业,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应定位:服务于金融、贸易、产业的资产管理机构。是服务贸易中更多技术服务含量的服务。 虽然也涉及资金,主线是为出资人服务,而不是把自有资金全部占压、套牢在项目中的风险投资业务。因此租赁公司即不是银行,也不是贷款公司,更不是投资公司,而是一个知识服务性的技术公司。

    助人销售

    融资租赁类似于第三方支持的分期付款信用销售业务,租赁公司的交易行为实际上是为厂商的信用销售提供金融服务,用金融的手段促进产品的销售。在采购环节中因有批量采购的机会 ,可以获得更加优惠的采购价格,也可以捆绑厂商信用解决承租人资信不足的问题。

    代人采购

    虽然说融资租赁交易环节中,租赁物由承租人选择,租赁公司往往担当主采购人的角色。但在新经济环境中,采购人、出资人、使用人、管理人有可能完全分开,采购人不代表物权的全部拥有人,租赁物件的 处分物权,还需要通过登记制度来保证。 但所有权登记并不因谁是采购合同的买方所有权就登记在买方名下,那是一种权益登记,不是产权登记。动产没有产权登记制度。包括机动车的车辆登记都不是产权登记。

    因租赁物的用益物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公司在租赁交易中的实质角色相当于代人采购的地位。除了“垫付”租赁物件本身 采购价值的净值外,其他的增值税、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价外费用都是由承租人支付。

    因为有些租赁公司在采购环节帮承租企业垫付了这些费用,并以租赁本金的方式将这些费用资本化处理,就以为他们自己就是完全的采购人,拥有全部物权。因此在增值税政策呼吁中,错误地认为自己应该缴纳增值税,并可以给承租人开增值税发票。 为此被税务制定政策的人忠告:在呼吁政策前先搞清自己的定位,明白自己是干什么的在来呼吁政策。政府官员给我们提出课题也是笔者要写这篇文章的动因。

    为人财务安排

    融资租赁是外来语,英文原意是“财务租赁”(Financial Lease),意思是为承租人提供财务安排服务。由于引进初期是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和境外金融机构想打入中国的金融管制体系 的原因,借助融资租赁变相在中国开展贷款业务等多种动因。因此错误地定位于“融资”已表达当时的愿望。乃至到现在,还有许多人不明白融资租赁中到底谁需要融资。这个错误概念一直延续到今日,许多潜在的承租人把租赁公司当贷款银行,谈的也都是贷款性质的租赁业务。 媒体也广泛报道,信用不足的企业要融资,找融资租赁公司。好像租赁公司专门做“次贷”产品的。

    融资租赁实质上是为承租人提供财务安排的服务。这个财务安排包括融资、融物、节税设计、改善财务报表、资产管理等多项综合财务服务业务,是租赁公司服务贸易的集中体现。 为了纠正这个错误,已经有人开始呼吁要给融资租赁正名,将其改为“财务租赁”或“金融租赁”不希望曲解词义的名称再持续下去,折腾这个行业。

    给项目增信

    融资租赁公司另一大功能就是给租赁项目增信。增信的手段一是借用外部信用填补承租人信用不足;二是慧眼识英雄,对自己看好的项目使用自己的信用;三是 采用技术手段监测和控制租赁物件的运行状态;四是提高承租人的违约成本。因此将租赁公司的服务锁定在银行竞争激烈的领域之外的项目,成为中小企业投融资的主渠道。这是租赁公司竞争能力的体现。 融资租赁在工程机械和印刷设备这方面表现的淋漓尽致,在这两个领域了发展的非常充分。

    增信是提高项目信用价值的服务。谁掌握了这项技能,谁的市场活动范围就大 ,谁就能走出有钱没钱都不能做业务的窘境。

    替人资产管理

    租赁资产分为金融资产和固定资产。金融资产就是债权、债务资产。如委托租赁、信托租赁、租金保理等都是金融资产。有些资产虽然卖出去了,但其管理权还在租赁公司手里。这不是麻烦,是租赁公司持续获得利润的手段和保障。

    固定资产管理就是物权的管理。有时候承租为了改善财务报表,将固定资产“减少”或者是不增加,但增加现金收入,这时是就要把资产临时放在租赁公司帐上,租赁公司可用经营租赁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还有时候,租赁公司已经把租赁资产卖掉,但对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融资租人固定资产仍有监护、监管责任。也需要租赁公司保持这种服务。

    融资租赁中债权的安全是靠物权来保障,物权本身的安全和退出都需要管理,租赁和贷款的最大区别就在这里。现在有些租赁公司放弃了物权做租赁,本质上就是十足的贷款业务。如果有市场,还可以做。如果是和银行拼市场,那就没有竞争力了。

    为人提供资金出口

    中国经济发展到现在,目前缺乏不是资金,而是能有一个安全性能得到保障,收益性持久稳定的资金出口平台。在通货膨胀时期,这个平台的融资产只要能增值、保值,而且保值的幅度能涵盖通货膨胀率还略有盈余就可以了。融资租赁公司就是为这样的出资人服务,制造适合他们要求的产品。为他们设置安全的租赁资产,替他们管理租赁资产,帮他们审查项目,助他们控制风险,为他们管理金融资产。

    纵观中国的融资租赁业,大多数租赁公司没有自己明确的经营定位。有些企业虽然有,但定位的不一定科学、准确、到位。面对金融海啸,融资租赁业不但没有发挥促进投资、带动消费、增加就业、扩大税源的拉动内需的作用,反而陷于自我迷茫的状态,不知道如何是发展出路,甚至开始怀疑融资租赁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融资租赁是高收益,低风险的产业,如果把公司定位一个低收益、低风险的产业,显然不对。定位于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更是错误。融资租赁是知识经济,服务贸易。租赁公司从事的业务应该是中间的服务业务,而不应是承担主要风险的投资业务。租赁公司应该定位在帮人销售、代人采购、替人评审租赁项目,控制并管理租赁资产。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面对金融海啸带来的政府放开贷款限制,融资租赁只能在夹缝里寻找银行信贷遗漏下来的点滴“残羹剩饭”。

    融资租赁陷入停滞状态,问题主要出在行业对融资租赁的科学认识上。目前大部分租赁公司把自己定位在准银行信贷的角色,放弃了服务和贸易两方面的主要收益,紧盯着银行主动授信的企业不放,看人家如何激烈竞争自己无从下手。因此而迷茫是不可避免的。

    都说融资租赁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自我认识问题。融资租赁为何物,利润增长点在何方,如何才能使公司具有持续发展的活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如果认识正确了,很快就能走出“困境”,否则就永远摆脱不了自我束缚,抱怨社会的局面。

    什么是融资租赁业科学的发展观,首先要对融资租赁有正确的认识。社会上大多数企业把融资租赁当作一种融资的手段,租赁公司为了迎合他们的需要也尽量把融资租赁做成贷款,放弃了租赁给企业带来的好处,钻进银行本来就竞争非常激烈的大型国企、央企信贷的竞争队伍,却缺少银行信贷的竞争力而无所是从。做的好,低风险、低收益,做不好,高风险、低收益(大型国企、央企不都是优质企业,很多也有名无实。尤其是面对金融海啸,谁也不能独善其身,中小企业受到损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寄宿生存的大型国企央企出了问题)。

    人们为什么热衷于对大型国企、央企的信贷呢?主要原因源自不需要承担责任。不管他们经营好坏,都寄希望于政府的救助和支持。因此出现问题不会影响项目经办人的车子、票子、房子和地位。与其说是贷款,不如说是拨款。根本不需要项目评审,不需要结构设计,不需要担心在市场上融资。这些都是计划经济的遗风,根本不适合融资租赁这样急需市场经济环境下才能健康发展的经营理念。为此我们看到除了贷款似的出售回租外,就不会做融资租赁;错位地呼吁增值税的问题,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让税务部门教训:要呼吁政策前首先要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然后再呼吁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目前唯一一部涉及到融资租赁的专业大法。虽然该法解决了融资租赁中许多司法问题,但因当时对租赁的认识主要停留在租赁公司相当于银行的观念上,其法律涉及面只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合同、购货合同、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真正产业链上的关键一方:出资人却没有涉及。

    大家都把融资租赁公司等同于银行,把租赁业务等同于信贷。当信贷过剩是租赁公司自然无事可做。信贷不做的企业,租赁公司也不做。信贷员寻找不需要负责任的项目,租赁公司业务员也和他们的目标一样。租赁公司如此定位自然项目不多。09年马上就要过半,但行业整体应用规模显然离去年被夸大的1500亿相差甚远,离年初3500亿的设想更是遥不可及。

    要想翻身首先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提高融资租赁的业务技能,勇于承担风险和责任,在控制风险中提高收益,寻找项目的信用点,整合信用不足,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真正发挥中小企业投融资主渠道的作用。这就需要对融资租赁人才的选择、培养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要求。尤其是在技术方面的拓展训练上更要努力练兵。

    我们要正确认识融资租赁中的“融资”。融资租赁交易中需要融资的是租赁公司,而不是承租人。为了避免风险,采用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征,降低了对承租人信用的过度要求,成为中小企业投融资的主渠道。因为不仅拥有债权还拥有物权,因此不仅获得金融收益,还可获得贸易收益、服务收益和管理收益。

    反观我们租赁公司,大都做着出售回租的唯一能让承租人得到资金的业务模式,把中间业务做成负债业务,投资业务。项目收益归承租人,租赁风险由租赁公司自己扛。历史的错误总在不断地重演,出售回租这样“雪中送炭”挽救承租企业信用危机的非主流业务,定位成主流业务来做。难怪行业在该发挥作用的地方发挥不出作用,不该发生作用的地方也无处发挥作用,行业整体陷入停滞状态,融资租赁经历了28个年头还处于幼稚阶段总也长不大。

    虽然我们面临这样那样的困难,但许多困难都是我们自我封闭、自我矮化、放弃利润追求、缺乏服务技能的结果。有些租赁公司认识到这个问题,迅速转变观念,改变了评审体系,提高人才技能的培训,租赁额也随之大幅增加。这充分说明千难万难,改变观念最难,千好万好,掌握租赁的基本技能最好。在大浪淘沙的金融海啸面前,流去的是沙子,留下的是金子。谁能率先转变观念,谁就能率先走出困境成为强者。现在有一些租赁公司的口号是做大、做强。如果经营理念正确,要做到这点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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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