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中国租赁(十八)

作者: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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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 最近更新日期2007年01月16日

十八、从火里飞出来的都是“金凤凰”?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后,租赁公司以为这下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了,希望人行尽快按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营业范围授权金融租赁公司经营。没想到人行主管说,不要以为这些经营范围是全部给你们的,而是给达到增资扩股,企业改制后的租赁公司。是否全部赋予所有的经营范围还要看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质量来决定。一些租赁公司开始从头凉到脚,心说还没从泥潭爬出,前面又是刀山火海。业务开展的红火,资产质量好,增资扩股无困难的企业自然叫好。不开展租赁业务的公司开始嘀咕,增资扩股后还有我的位置吗?资产质量差,增资扩股无望的企业感到世界末日就要来临。

    经过秦皇岛会议之后,人们对租赁有了新的认识,到处是一片赞扬之声,以为租赁马上就要重新崛起。此时只有主管部门最能感受到行业的危机。历史的包袱,违规经营带来的后患,是制约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的最大障碍。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一切愿望都不能实现。事实上当有人听说融资租赁的好处后,立即找租赁公司开发业务,但多数得到拒绝,使他们感到很恐怖,难道一切都是骗局?都是“花花肠子”没有真货?为此人行痛下决心,决定以“凤凰涅槃”的方式,先至于死地而后生。时间期限是(2001年)一年的时间。在此期间,新的金融租赁公司一律不批。这个时间表其实是按照我国入世的节奏安排的。到时国内的租赁公司不行,那么就让国外的租赁公司进来。租赁业务一定要开展,租赁公司一定要为经济发展真正发挥作用,不能再象过去那样“挂羊头卖狗肉”,不仅没给经济发展出力,反而制造许多危机。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颁布至今,已经有不少企业和机构想申请设立新的金融租赁公司。其中有不少看中金融租赁的优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正确的观念,这当中有许多误区。第一,成立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容易,以为出了问题有人行保驾,他们把金融租赁公司看成信托投资公司或转贷银行,想借此能“套”一些资金;第二,目前中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在整顿、压缩,只有金融租赁公司在扩张,要想金融金融体系,金融租赁是唯一的渠道;第三,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灵活,混业经营范围较宽,通过帐务对冲,可以减少税收;第四,没有所有制限制,是民营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的最佳渠道和跳板(金融租赁公司可以股权投资其他金融机构);收购老的租赁公司可以实现低成本扩张。

    从目前资产重组的情况看,凡是参与重组成功的金融租赁公司都是有民营企业参股,他们的股本大于国有资本,决大多数企业由民营企业控股。从入世以后立即全面对国外投资人开放的角度上看,今后金融租赁公司不在是国有独大的行业,民营、外资将成为这个行业主要投资人。金融租赁公司最好有厂商背景的企业入股,一方面他们迫切希望用金融租赁的方式推销他们的产品,另一方面他们的发展是真正促进经济发展的源泉。在投资规模限制不超过30%的条件下,他们越想发展,越需加倍扩大租赁业务的经营额,使金融租赁彻底摆脱“不务正业”的形象。

    介于种种原因,金融租赁公司增资扩股的问题并不象原来想象的那样悲观。有70%的企业资产质量是好的,有些企业甚至没有对外负债。因此,决大多数公司都能完成资产重组的过程,不能通过重组的只是及个别的企业。出于投资的目的不同,金融租赁公司原有的资产质量的不同,现在还不能说飞出来的都是“金凤凰”。还要看他们是否真正懂得金融租赁的真谛,是否热心于租赁事业的发展,是否有能力能为股东带来综合性收益。不过民营企业给人们带来的新气象就是他们首先注重知识,注重人才。为此建立战略研究机构,培养人才,与媒体挂钩宣传租赁事业。有些在租赁业务的开拓中已经颇有进展,在国内逐步形成品牌企业。这些才真正是飞出来的金凤凰。否则有可能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再次被淘汰。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同样进行类似工作。他们当中有许多合资期限到期或接近到期,其中大部分日本为主要股东的企业陆续退出,新的股东逐步进入,整顿期和人行监管的租赁公司基本同步,这都是在为入世做好充分的准备。

    合资租赁公司有几个特点使人们更钟情于介入他们的重组。第一,尽管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经营融资性租赁业务;第二,外经贸部对老的租赁公司资本充足率没有要求,介入门槛比金融租赁公司要低;第三,在日本股东逃亡期间,基本上是割肉出逃,留下的骆驼比马大,企业可以非常小的成本介入融资租赁;第四,由于合资租赁公司没有金融权,他们违规经营的事情比较少,外资企业管理比国有企业好,租赁资产质量比金融租赁公司好;第五,外资企业收不回来的债务,中资机构有能力利用地缘优势收回,有些企业收购外资租赁公司在不到半年时间不仅收回成本,还大发一笔。911事件和我国入世,使得日本不得不再次考虑他们的做法,除非万不得以,能坚持的还要停留一段时间观察。

    至于原内贸局监管的经营性传统租赁企业,由于规模小,历史包袱不重,不允许他们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他们的产生与灭亡早已市场化,因此不存在资产重组的问题。他们关心的是融资租赁的开放以及如何介入融资租赁公司。有些小规模传统租赁公司还在开拓和发展阶段,就算有问题目前至少还没有暴露出来。因规模小,暴露出来也不会对金融秩序产生不利影响,在国际上都没有把他们的经营活动纳入租赁额的统计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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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17-10-17